進項認證以后如何開具紅字信息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哪些情況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由誰申請?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可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發生以下情形(前提必須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且購貨方未認證抵扣),由銷貨方申請紅字:
(1)發票開具有誤且發票未認證,發票尚未交付給購買方的.(僅限發票開具的當月或次月申請).
(2)發票開具有誤且發票未認證,購買方拒收的.
2、發生以下情形,由購貨方申請紅字:
(1)發生退貨且發票已認證
(2)發生折扣折讓且發票已認證
進項認證以后如何開具紅字信息表?整體上來說,其實我們都知道如果是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抵扣后還是需要作廢處理的話,那么通過都是通過紅字發票的形式進行處理的,具體的紅字信息表的填寫資料在上文中都有提及,如果你們還想學習更多相關的資料,不煩過來本網站上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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