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的手續費會計分錄?
(1)如扣繳義務人用于獎勵辦稅人員的,取得收入可掛往來賬科目,不作為收入處理;辦稅員(財務人員)取得代扣繳義務手續費的獎勵收入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2)如扣繳義務人不用作獎勵辦稅員(財務人員)個人的而納入企業作為其他用途的,則應作正常生產經營以外取得的收入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

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的用途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對于企業取得代扣個人所得稅代手續費返還,從用途上講應該有兩種,一種是用于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種是用于獎勵有關工作人員.
個稅手續費返還用于獎勵辦稅人員并非硬性要求,也并非要獎勵全部相關辦稅人員.
個人所得稅退的手續費會計分錄?整體上來說,其實按照個人所得稅退回來的手續費用的相關賬務處理資料的介紹,大家應當都知道是可以按照是否獎勵辦稅人員進行處理的,如果你們對此上文講解的資料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不妨來本網站上搜索相關的資料進行學習,或者直接找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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