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兩者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以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法律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須由母公司決定.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提請設立的,其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無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必須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且只能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
2.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是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注冊應當符合《公司法》對設立條件及投資方式的規定,并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子公司的名稱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設立分支機構,一般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提出設立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的名稱最后都是某某分公司.
3.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其以自身全部財產為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承擔責任.
分公司不僅無獨立財產,且在財務上須與總公司統一核算,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總公司必須以其全部財產為限承擔清償責任.
4.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做出投資決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分公司能不能作為會計主體?
可以.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為其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會計主體為日常的會計處理提供了依據.會計主體不同于法律主體.一般來講,法律主體必然是一個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律主體.
例如,在企業集團的情況下,一個母公司擁有若干個子公司,企業集團在母公司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經營活動. 母子公司雖然是不同的法律主體(母子公司分別也是會計主體),但為了全面的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就有必要將這個企業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此處的企業集團不是一個法律主體).
又如,獨立核算的生產車間、銷售部門等也可以作為一個會計主體來反映其財務狀況,但它們都不是法律主體.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這些分析是比較完整和透徹的,二者法律地位是不同,受控方式也不同,了解這些對于會計了解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的財務工作會有幫助,本文也分析了會計主體是怎么回事,如果大家想要深入了解更多,那么就關注會計學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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