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發票未收到貨物的會計分錄

2020-11-05 08: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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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支付貨款之后賣方先開具了發票但是貨物還沒有收到的情況,這種情況下許多人不知道是否應該做會計分錄.對于新手會計來說,這方面經驗不足難免處理不當,那么收到發票未收到貨物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小編為您解答如下.

收到發票未收到貨物的會計分錄

1、當貨沒有發出,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供應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當貨物在路上,分錄如下: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當收到貨并驗收入庫時,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收到發票未收到貨物的會計分錄

收到貨物發票未開怎么做賬?

對于企業當月購進的貨物,如果月底仍然是貨到、發票沒有收到,其賬務處理如下:

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

暫估也是指本月存貨已經入庫,但采購發票尚未收到,不能確定存貨的入庫成本.月底時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庫存成本,需要將這部分存貨暫估入賬,形成暫估憑證.暫估業務簡單的可理解為貨到票未到的業務.

1、如果由于價格沒有最終確定,貨款還沒有支付,應當根據暫估價格進行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無票(XX供應商)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2、如果支付了部分,應當這樣進行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應付賬款

3、支付了全部貨款,應當這樣進行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以上就是小編對"收到發票未收到貨物的會計分錄"等相關問題的解答,這個問題看起來比較復雜,但其實處理起來比大家想象的要簡單.同時本文也為大家解答了"貨到票未到的會計分錄"的問題,此時如果不做賬務處理會比價麻煩,最終可能會出現庫存商品為負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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