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付給中間人(個人)的傭金怎么做賬
銷售傭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實際發生了傭金支出時,按所實際支付的傭金記入"銷售費用-中介費或傭金"或"營業費用-中介費或傭金".
借:銷售費用-中介費或傭金/營業費用-中介費或傭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手續費和傭金如何稅前扣除
一、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一般規定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不超過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
二、代理服務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電信企業特定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限于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9號)
四、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特定業務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五、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2號)
公司付給中間人(個人)的傭金怎么做賬?由于中間人(個人)的傭金主要是在銷售環節里產品,在支付時也按照銷售費用入賬即可,沒有太多的難點.如果中間人(個人)獲得的傭金比較高,他們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要求他們去稅務局開發票方便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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