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貨物用于建造廠房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答:可以抵扣,前提是,該不動產將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等應稅事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建造不動產,購入基建材料依法取得專票所涉進項稅可以抵扣銷項稅,按照現行稅收相關規定,所涉進項稅額可分兩年進行抵扣,首年抵扣進項稅額全額的60%,次年可抵扣余下的4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規定,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筑服務,用于新建不動產,或者用于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并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進項稅不能抵扣的分錄怎么做?
1、貨物在購進或儲存中發生的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非正常財產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
(1)自然災害損失;
(2)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
(3)其他非正常損失.按稅法規定,非正常損失部分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在會計處理上,應作轉出處理.一般的做法是: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待查明原因后,將"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的金額轉入"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等賬戶.
2、商品削價損失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商品削價是指商品因市場行情變化,季節變化或商品本身質量、性能的自然變化等原因,而對其實行的減價銷售.有些商品在削價后,售價低于原進價,形成削價損失.
這樣就會出現削價商品收取的銷項稅額不足以抵補購進該商品進項稅額的部分.根據稅法規定,其不足以抵補的進項稅額不能以其他銷售商品收取的銷項稅額抵扣,其稅額應轉出.其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購進貨物用于建造廠房可以抵扣進項稅嗎?可以抵扣,具體解答版本可以參考上文,可以抵扣的前提是發生了應稅行為,否則也是不可以做抵扣項目.廠房建造對于很多建筑工程行業來說比較常見,所以一些相關的稅務以及實操問題,可以參考一下本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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