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有什么區別?

2020-10-12 09: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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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備考各類財稅考試的時候,涉及經濟法內容時,就會遇到票據法的相關重難點.針對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具體有什么區別呢?今天,小編就通過本篇文章告訴大家: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有什么區別?

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有什么區別?

答:簡單說來:見票以后定期付款"指的是收到票據后的某一段時間內付款;

"出票以后定期付款"指的是開出票據后的某一段時間內付款.

一個以收票日為準,一個以開票日為準.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這是見票付款匯票和以上兩種匯票最主要區別.實際上這種匯票是一種不定期匯票,持票人可以選擇在這一時間段內任意時點提示承兌.比如,3月1日我收到一張見票后30日后付款的匯票,我需要在3月31日之前向付款方提示付款,但具體是哪一天則由我選擇,我可以3月15日去,那么匯票到期付款日就是4月14日,也可以3月5日去,那么匯票到期付款日就是4月4日.

定日付款中的定日和定期付款中的定期指的是匯票票面明確記載了匯票到期時間(支付時間).舉個例子來說:票面上記載了匯票3月15日到期,那么到了3月15日這一天付款方應當兌現匯票,不管你是哪一天出的匯票只要出票日早于3月15日即可這就是定日付款.某些匯票票面上記載了自出票日后90天付款,如果該匯票是3月1日簽發,那么到期日為5月30日(算尾不算頭,3月1日當天不算,同時如果5月30日是節假日,則順延,這個是票據慣例).從以上陳述可以看出,定日付款實際上是簽發日不確定但到期日確定的匯票,出票后定期付款則是出票日確定付款日按出票時間經過特定周期順延.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日付款的匯票實際是定期的遠期匯票.

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有什么區別?

應收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1.不附追索權,相當于出售應收票據,到期承兌人不付款時,被貼現人無權要求企業歸還貼現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2.附追索權,相當于利用票據進行抵押貸款,到期承兌人不付款時,被貼現人有權要求企業歸還貼現款.

a.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b.到期承兌人無法償還票據款,被貼現人要求退回款項并支付相應利息時:

借:短期借款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c.如到期不退回時;

借:財務費用

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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