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利息收入是全額抵消嗎
合并財務報表時,母公司與所屬的各被控股的子公司,以及納入合并的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發生的應收應付賬款需要做抵消分錄,而且相互之間的投資與凈資產,相互之間的銷售與成本,借款發生的利息收入與利息支出等都需要抵消.
母子公司之間發生借款的賬務處理
(一)母公司的賬務處理
1.取得銀行貸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轉貸給子公司
借:其他應收款等
貸:銀行存款
3.收到子公司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說明:如果需要交增值稅,則應增加"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4.支付銀行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二)子公司賬務處理
1.收到轉貸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母子公司資金借貸的增值稅規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第三條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2.《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稅.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統借統還業務,是指:
(1)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后,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下同),并向下屬單位收取用于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
(2)企業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后,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并分撥資金,并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本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的業務.
好啦上文就是關于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利息收入是全額抵消嗎的解讀,同時還對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借款利息收入的增值稅處理規定進行了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財稅職業是一個需要不斷學習的職業,如果大家在實務中對母子公司之間的借款交易財稅處理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向我們的專家老師咨詢,我們為大家提供一對一在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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