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承銷費是財務費用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條規定: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第三十一條規定: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由于應付短期融資券屬于以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負債,因此承銷費等直接相關費用應當計入應付短期融資券的初始計量金額內(相當于作為折價),并在存續期間按實際利率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的調整.如果影響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線法攤銷.

債券發行費與承銷費的區別?各是多少?
發行費是給服務機構(交易所)的,承銷費是給承銷商(券商)的.
一、債券發行所需費用:
1、債券發行費用指發行者支付給有關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的費用.
2、債券發行者應盡量減少發行費用,在保證發行成功和有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保證發行成功和有關服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發行費選擇發行費用較低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用較低的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
二、債券發行費用的處理
債券發行費用應從發行期間 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中支付,二者有差額作如下處理:
1、債券發行費用小于發行期間 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收入,其差額視同 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于計提利息時攤銷.
2、從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 利息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其差額較小的,直接列入 當期損益.
三、影響債券的承銷費用的因素:
1、發行債券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較大應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2、原因是:應按發行價(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按面值貸記"應付債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3、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應先記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再按實際利率法在持有期間內攤銷.攤銷計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要看債券的具體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資本化也可能費用化)
債券承銷費是財務費用嗎,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了應該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具體原因小編在上文為你講解了,其實我們要看企業的實際情況,具體的操作步驟我們可以參考上文,不知道的朋友按照小編整理的操作就好了,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會計問題,歡迎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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