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記借方還是貸方
利息收入記在借方:
利息收入記在借方,用減號 "-"加在金額前面,銀行存款也記在借方.

利息收入怎么核算?
在實務中,經常會遇到利息收入,目前核算中,其會分屬三個可能的科目進行核算,如其他業務收入-利息收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以及投資收益.
一、會計規定:
1)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主要包括:(1)利息收入,主要是指金融企業對外貸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同業之間發生往來形成的利息收入等.但是從規定來看,其主要是指金融企業,但是并未排除一般企業.
2)財務費用,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差額以及相關的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這邊利息收入,實際上并未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二、實務解答
"財務費用--利息收入"實際上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當初對收入、成本費用的界限沒有現在這樣清楚的理論框架,也沒有"總額法/凈額法"這樣的概念,會計處理在很大程度上考慮稅務規定,所以規定將利息收入沖減財務費用.
1)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現在一般理解為是"被動"獲得的利息收入,如活期存款利息等;2)主動購買理財產品的收益一般作為投資收益;3)"其他業務收入--利息收入"一般是本企業主動對外放貸,由本企業主動管理發放貸款的利息收入,如委托貸款的利息收入.
實際上"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和"其他業務收入"的概念難免有交叉的.
利息收入計借方還是貸方?利息收入一般是企業在銀行存錢才有的收入,或者是企業借給別人的錢收到的利息,不管是哪種利息,都是屬于企業的收入,都是需要企業會計把這筆錢記到賬上的,并且要分清是記在借方還是貸方,如果記錯了就會比較麻煩,那樣就不能弄清楚是進賬還是出賬了.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更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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