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教育經費中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范圍是什么
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注意: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財建〔2006〕317號)的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了職工教育經費的基數和標準.該條例第42條是:"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本條將職工教育經費的當期扣除標準提高到2.5%,且對于超過標準部分,允許無限制的往以后納稅年度結轉,這就等于實際上允許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全額在稅前扣除,只是在扣除時間上作了相應遞延,并將其擴大統一到所有納稅人,包括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

職工異地培訓涉及的交通費、餐費、住宿費是計入職工教育經費還是差旅費?
參考北京市稅務局2019年11月發布的《企業業所得稅實務操作政策指引》
為職工培訓而發生的費用應歸屬于職工教育經費,因此 企業培訓涉及的交通費、餐費、住宿費應作為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
財政部聯合全國總工會開展調研和座談,形成了《關于加強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已經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了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工作.其中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內部培訓,委托關聯企業,委托院校或第三方教育機構,鼓勵職工個人取得職業培訓和學位學歷證書等方式開展職工教育培訓,由此發生的下列費用從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師資費,指培訓師的講課費、課程開發費、課件制作費、食宿費、交通費等.
參訓人員培訓期間發生的食宿費、交通費、資料費.
培訓場地費.
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中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范圍是什么?這個可以分為十一點,因為篇幅問題小編就不做多說了,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職工的社會教育是要個人承擔的,好了,本文就分析完了,大家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繼續咨詢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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