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計入什么科目
企業職工死亡撫恤金應計入"管理費用"下的"勞動保險費"明細科目中核算.
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者意外事故而離世,企業根據公司內部制度或者國家相關規定,發給死者家屬一定金額的撫恤金,具體包括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生活補助費)、撫恤金.因撫恤金屬于企業的一項內部支付行為,以何種憑證作為入賬依據,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有哪些要求,以下為對撫恤金的會計和稅務處理進行分析.

撫恤金發放標準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準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準、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提高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撫恤金計入什么科目?撫恤金作為勞動保險費用科目之一,在會計的工作內容中較為常見也是會計必須學會處理的問題之一.但是撫恤金的用途大多是慰問受到意外造成傷亡的員工個人或著家屬的,這是作為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應該被認可的.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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