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2017-10-26 13:4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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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出于業務需要的業務招待費是可以扣除的,那么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呢,本文來為大家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詳細情況請閱讀原文。

問: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答: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股權投資業務企業分回的股息、紅利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作為收入計算基數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3條

《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案例:

(1)假設A企業2014年全年收入額為10萬元,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300元,問企業納稅調整金額多少?

(2)假設B企業2014年全年收入額為10萬元,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元,問企業納稅調整金額多少?

答案:

(1) A企業收入限定標準=10 萬元×5‰=500元 A企業業務招待費限定標準=300 元×60%=180元 A企業納稅調整增加金額=300元-180元=120元。

(2) B企業收入限定標準= 10 萬元×5‰=500元 B企業業務招待費限定標準=1000 元×60%=600元 B企業納稅調整增加金額=1000元-500元=500元。

以上就是小編向大家推薦的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的全部內容啦,基本都是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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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是的。是扣除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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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類項目 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繳納的職工工會經費,要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項目處理。 4.五險一金。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1)非金融機構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機構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機構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算的數額的部分;(3)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超過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債券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具體比例是:金融企業5:1,其他企業2:1。 6.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特別注意國稅函[2010]79號第八條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產生時間性差異。 8.罰款、罰金、滯納金。(1)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2)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務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財務,均屬于行政性罰款,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9.捐贈。企業發生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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