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有留抵稅額怎么填寫報表
出現該問題納稅人一般為混業經營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第二條:"(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企業若是需掛賬留抵,本月數應該填寫為0,上月數據帶到本年累計列里面去.在試點實施之日前一般貨物的留抵稅額不能用來抵扣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需要在以后的申報期內按一般貨物銷項稅額的比例慢慢抵扣掉.
納稅人上期的期末留底稅額是0,但是本期申報時帶出上期期末留抵稅額的本年可累計數不為0,導致應納稅額錯誤,需要到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處理.

增值稅報表的新調整內容
一、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
刪除第3欄"13%稅率";第4a欄、第4b欄序號分別調整為第3欄、第4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9%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
二、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二)》)中的第10欄項目名稱調整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計算公式調整為"12=1+4+11".
三、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3%稅率的項目"和"9%稅率的項目".
四、在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表式內容中,增加"二、加計抵減情況"相關欄次.
五、廢止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五)》).
六、是廢止原《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納稅申報表中有兩個留抵稅額需要填寫,一個期末的一個上期的,我們上個月的留抵稅額就填在上期那一欄.關于上月有留抵稅額怎么填寫報表的講解到此結束,大家若還有問題,可以前往會計學堂的答疑中心,資深老師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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