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的固定資產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2020-05-23 08:1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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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之下需要繳納印花稅呢,這是要看我們有沒有發生簽訂合同,有沒有產權書據轉移等屬于印花稅繳納范圍的情況,出售的固定資產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一般是要繳納的,因為會簽訂購銷合同.會計學堂在下文繼續講解.

出售的固定資產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于購銷合同.

印花稅計算公式:

應納來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出售的固定資產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免征或者減征印花稅的情形

(一)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稅;

(二)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自產農產品訂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提供優惠貸款訂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四)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

(五)軍隊、武警部隊訂立、領受的應稅憑證,免征印花稅;

(六)轉讓、租賃住房訂立的應稅憑證,免征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的印花稅;

(七)國務院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印花稅的其他情形.

出售固定資產我們就按簽訂的購銷合同中的合同金額來計算印花稅稅額,這就是出售的固定資產收入需要繳納印花稅嗎的所有內容,當然印花稅也有減免與免征的情形,如下文所示,在此就不贅述了.會計學堂實時更新,敬請關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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