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和12月份工資一起發怎么繳納個稅

2020-05-21 13:3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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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過了一年的經營之后,企業一般都會為員工發放一些年終獎,以資鼓勵.而在稅務上,年終獎也是需要和工資一樣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那么如果年終獎和12月份工資一起發怎么繳納個稅呢?會計學堂小編在下文中作出了解答.

年終獎和12月份工資一起發怎么繳納個稅

年終獎和12月工資是分開計稅的.

算稅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后的商數,按照過渡期政策的新月度稅率表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于在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收入低于起征點5000元的,可以先從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減去"當月工資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額",然后再查找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南京市民小吳在2018年12月取得年終獎2萬元,工資為4500元.當月工資低于5000元,當月工資4500元與5000元的差額為500元,可從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減除,根據(20000-500)/12=1625,同時查看新稅率表,得出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最終,計算出小吳年終獎應納稅額為:[20000-(5000-4500)]×3%-0=585元

如果工資為6000,那么就是根據(20000-0)/12=1666.67,同時查看新稅率表,代入即可.

年終獎和12月份工資一起發怎么繳納個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怎么計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的,應分兩種情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 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由于上述計算納稅方法是一種優惠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人,該計算納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對于全年考核,分次發放獎金的,該辦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年終獎和12月份工資一起發怎么繳納個稅?一般情況下,年終獎是和工資分開計稅的,年終獎是可以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計稅的,但是如果一起發放也可以將其并入工資中計算繳納個稅.看完上文會計學堂老師的解答,大家學會怎么計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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