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普通發票只寫單位名稱和稅號可以嗎?

2017-10-25 14: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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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內容是關于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時候只寫單位名稱和稅號可以嗎等相關問題,對此不清楚的網友請看下文。

開具普通發票只寫單位名稱和稅號可以嗎?

答: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只填寫付款方的單位名稱就可以;

付款方的其他信息,如稅號、賬號、開戶行、地址電話等,一律不用填寫。

【開具普通發票只寫單位名稱和稅號的相關問題】:

普通發票開具的要求是什么?

答:開具發票的文字使用要規范,應當使用中文;

開具發票的大小寫金額要規范;

開具發票的開票日期要規范,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

開具購貨單位名稱要規范;開具貨物名稱或服務項目要規范;

開具發票的規格、單位、數量、單價等欄目規范。

開具發票時,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復寫或打印,應當按號碼順序填開,未實行蓋章出門的要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不可以只寫單位名稱和稅號的相關問題,通過上述內容大家是否明白了呢?希望本文能夠幫助到大家,更多關于增值稅發票等內容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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