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免征還需要申報嗎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是對于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對于大多數的只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的居民個人來說,平時已經預繳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一般是不需要再做的,但是對于有特殊情況的工薪階層來說,就很可能需要做年度匯算了.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項目包括:
1.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 納稅人2019年度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 納稅人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上述的各項目中除了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在企業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會直接扣除以外,其他的項目需要個人提供有關的依據和金額才能扣除,如果納稅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在平時沒來得及申報享受,尤其是大病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支出金額是多少,這些扣除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辦理了.
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這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必要性之一.
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如果納稅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包含其中的兩種及以上,按稅法規定,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時,需要先按月或按次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導致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產生"差額".以勞務報酬為例,勞務報酬的預扣預繳率(如下表所示)20%-40%,相對于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來說是很高的,預繳稅很可能大于應繳稅,需要退稅.
另外,還有一部分納稅人,年度中間取得綜合所得的收入波動過大或時斷時續,在收入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規定預繳了稅款,但全年綜合所得的收入額總計還不到6萬元,減去全年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后,按年計算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時,平時已預繳稅款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退還納稅人.
因此,通過年度匯算,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果預繳稅額大于全年應納稅額,就要退還給納稅人.這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的另一個必要性.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不做年度匯算,納稅人未來得及申報扣除或沒有足額扣除的就不能扣除、多繳的稅金也無法退回,那可就吃大虧了.

疫情捐贈金額在個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中不足以扣除怎么辦?
目前我國實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屬于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對于公益捐贈如何扣除有明確的文件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第三條規定,居民個人在當期一個項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規定在其他所得項目中繼續扣除.同時,綜合財稅2019年第99號公告第四、五、六條規定,居民個人發生公益捐贈支出可在當年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當月的分類所得中扣除.
因此,當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足以扣除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依次結轉至以后月份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直至匯算清繳扣除.匯算清繳仍然扣除不完的,不得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現在的時間正是處于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期內,有人可能會想,在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時是不是可以扣除疫情捐贈的部分呢?
這個肯定不能扣除的.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是按照"年度"匯算的,年度匯算僅限于計算并結清納稅年度的應退或者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在目前的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期內,做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時不能扣除2020年的疫情捐贈額,2020年的疫情捐贈額只能在2020年度內扣除.
社保免征還需要申報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大家,社保免征的部分一般來講是減免的單位應繳納的部分,還有個人需要繳納的部分,所以社保免征還需要申報,一般個人是通過單位代扣代繳的,如果大家在操作過程中還是有什么不懂的,請記得及時和我們答疑老師聯系.09:04 2020/5/17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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