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稅基數含增值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如果采取查實征收的征收方式,根據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對于含有增值稅的技術合同,凡能將價款、稅金劃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稅后的余額貼花,劃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額貼花,無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
而在實際經濟活動中,購銷合同中的"購銷金額"有的包括增值稅稅金,有的不包括.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二)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情形:
1 .直接以納稅人賬載購銷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而不論其是否包含增值稅稅金.
具體要咨詢當地稅務部門,各地標準不同.

什么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此次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印花稅計稅基數含增值稅嗎?相信閱讀上文后你已經清楚印花稅計稅基數是否含增值稅是要分情況來定的,購銷合同里是否有包含增值稅是其區分的關鍵點,具體內容請參考上文.如果還想要了解更多跟印花稅有關的內容,記得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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