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年的發票能沖紅嗎
增值稅發票可以隔年紅沖,但是在六個月以內,不能超過認證期和沖紅期.
根據國家百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四條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度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知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道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版信息.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權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因此,超過認證期專用發票,不能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根據此條,就填寫地稅紅字發票的處理意見如下:
情況1、如接受勞務方未作帳務處理,發票可以退回的
處理1:若發票未繳銷,不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的所有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勞務收入的憑證,然后按實收款項補開發票.
處理2:若發票已繳銷,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聯注明"作廢"字樣.根據收回的發票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一次復寫,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藍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藍字、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情況2、如接受勞務方已作帳務處理,發票無法退回的
已認證通過的情況
1、寫一份申請報告,加蓋公章
2、防偽稅控內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打印兩份,并將數據導出到U盤內.
3、帶著申請單、U盤、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記賬憑證復印件到納稅評估科或稅管員處,出具調查稿.
4、將開具好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拿回來,寄給開票方,并做進項稅轉出.
應憑對方復印的發票和有關證明(要有單位公章或消費者個人簽字及身份證號碼),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提供的資料證明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后面.
隔年的發票能沖紅嗎?如果是在規定的時間內,隔年的增值稅發票也是可以沖紅的,具體的操作細節請參照上文的解析.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與發票相關的內容,一定不要錯過我們會計學堂的知識更新,這些知識都來自資深的老師,一定會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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