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標準是什么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新會計準則中對固定資產的定義為:"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備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過1年;
3.單位價值較高."《準則》只是強調"單位價值較高",沒有給出具體的價值判斷標準,并突出固定資產持有的目的和實物形態的特征.
從增值稅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固定資產的角度講,固定資產是指:
1.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有關的設備、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07年新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認定價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認為可以的且使用壽命大于一個會計年度的均可認定為固定資產,按照一定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3.使用期限較長.
4.單位價值大.
這里的規定比《企業會計準則》當中的規定范圍要小,主要不包括房屋、建筑等不動產,因為銷售房屋、建筑物繳納營業稅,不繳增值稅.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的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
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預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也可以用該資產所能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數量來表示.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如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其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下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無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規范實物管理.
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固定資產的標準是什么的內容,在不同的會計準則下對固定資產有一些不同的規定,但大方向都是一樣的,而我們應該以最新的會計準則規定為準.具體內容詳見上文.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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