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附加稅后期能不能抵扣
后期可以抵減預交增值稅金額.
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第四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448號)第三條規定,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實際繳納是指計提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次月納稅申報期限內一起繳納.預繳增值稅不是實際繳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大于當期進項稅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時候,可以先抵減已預繳的增值稅,抵減后仍有余額的應補繳增值稅.

建筑企業外地預繳稅: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4、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5、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異地預繳增值稅及附加的財稅處理
一、增值稅處理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外地預繳附加稅抵扣分錄
二、城建稅及附加稅務處理
財稅〔2016〕74號文件規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
1.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預繳附加稅后期能不能抵扣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今天就暫時告一段落了,一般后期可以抵減預交增值稅金額,小編還分五個小點為大家講述了建筑企業外地預繳稅,關于上文內容大家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繼續和我們一起探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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