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的銷項負數發票要給對方嗎

2020-04-20 09:4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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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也是發票的一種,分為普票和專用發票,那么普票的銷項負數發票要給對方嗎,大部分剛接觸會計的同學可能還不太了解,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知識點很多會計朋友有疑惑,本文詳情請看下文!小編已經為你詳細介紹了!

普票的銷項負數發票要給對方嗎

如果購買方把所有的聯次都還給銷售方了,那么負數發票就不用給對方了,因為這就相當于整個經濟事項沒有發生.如果對方已經抵扣、入賬了,那就要把發票聯給對方做負數了.如果是購貨方提供的《開具負數發票通知單》,由于這種情況必須是購貨方已認證抵扣,所以負數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交給購貨方;如果是銷貨方自己申請的《開具負數發票通知單》,這種情況屬于購貨方拒收或銷貨方開具錯誤,購貨方沒有收取這份發票,因此開具的負數發票不需要交給購貨方.

開來的銷項負數發票,按如下規定進行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普票的銷項負數發票要給對方嗎

銷項負數發票開了需要給對方重開發票嗎

有個簡單的操作方法,當月把發票聯和抵聯收回來,并打印作廢字樣,就可以作廢重開的.如果稅務局不同意這發票是已經作廢的銷項發票、而讓作廢并開紅字發票,那你公司就按該發票銷售的貨物退回,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來的業務, 而如果需要重新再開具正確發票,就按正確的資料給對方客戶開具,也就是重新發貨銷售給客戶,這樣可以開具發票了.

如果是本月的發票作廢,直接作廢重開就是了,如果是跨月作廢(已報稅),普通發票應開負數發票,專用發票需開紅字發票申請單,向稅務局申請作廢重開(開票方出錯,抵扣方未認證),向抵扣方收回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還有一種情況是抵扣方不能認證,需退回重開,這需抵扣方向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出具不能抵扣的證明,與發票聯和抵扣聯一起退回給供貨方,供貨方憑退貨方出具的退貨證明向供貨方主管的稅局申請開紅字發票.

以上就是關于普票的銷項負數發票要給對方嗎的全部內容,開具的負數發票不需要交給購貨方的,看完上文你學會了嗎?實在不會操作的在實際操作中可以用上文的方法,想了解更多會計內容,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官網資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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