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土地出租怎么繳納企業所得稅
需要繳納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
租金收入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
關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
新稅法實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計入當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在新稅法實施后,凡與按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確認的收入額發生變化的,應將該收入額減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他方式確認的收入額后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第十條 企業新建的開發產品在尚未完工或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產權證前,與承租人簽訂租賃預約協議的,自開發產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預租價款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

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
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為在我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采取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的非居民企業,也按本條規定執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1%。
2.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總結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對于提前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的,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對于新稅法實施前取得租金收入的后續銜接問題以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出租尚未完工或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產權證的開發產品取得租金收入的確認問題應根據相關文件的具體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關于村集體土地出租怎么繳納企業所得稅一文整理的所有內容,同時還給大家講述了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租金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由財產轉租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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