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稅性質,它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二稅”稅額為計稅依據,附加于“二稅”稅額,本身并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特定、獨立的征稅對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款專門用于城市的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建稅申報表按什么填
第一步:納稅人在“國稅網上納稅申報系統”先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等正稅。申報成功或扣款中、扣款失敗、扣款成功等情況下,可以填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
第二步:納稅人填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報表打開時會自動帶出增值稅或消費稅申報數據,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數據。同時,填入地稅計算機代碼等信息后,提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
第三步:納稅人在“國稅網上納稅申報系統”點擊“受理結果”,查詢申報受理情況。如果受理成功,則登錄地稅網上申報系統,完成繳納稅費事宜。
城建稅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填表說明:
1.“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人識別號或有關部門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名稱”,填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載明的納稅人名稱。
2.“本期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政策(減免性質代碼__城市維護建設稅:07049901,減免性質代碼_教育費附加:61049901,減免性質代碼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納稅人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自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當月起適用減征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適用減征優惠。納稅人本期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政策的,勾選“是”;否則,勾選“否”。
3.“減征比例(%)”,當地省級政府根據財稅〔2019〕13號文件確定的減征比例,系統自動帶出。
4.“本期是否適用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抵免政策”:符合財稅〔2019〕46號文件規定的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選擇“是”;否則,選擇“否”。
5.“當期新增投資額”,填寫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當期新增投資額減去股權轉讓、撤回投資等金額后的投資凈額,該數值可為負數。
6.“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額”,填寫上期“結轉下期可抵免金額”。
7.“結轉下期可抵免金額”,填寫本期抵免應繳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后允許結轉下期抵免部分。計算公式:“結轉下期可抵免金額”=“當期新增投資額”×30%+“上期留抵可抵免金額”-教育費附加“本期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抵免金額”-地方教育附加“本期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抵免金額”,該數值應大于等于零,若計算結果為負,填零。
8.第1欄“一般增值稅”,填寫本期繳納的一般增值稅稅額。
9.第2欄“免抵稅額”,填寫增值稅免抵稅額。
10.第3欄“消費稅”,填寫本期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11.第4欄“營業稅”,填寫本期補繳以前年度的營業稅稅額,其附加不適用減征規定。
12.第5欄“合計”,反映本期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合計。
13.第6欄“稅率(征收率)”,填寫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稅率或征收率。
14.第7欄“本期應納稅(費)額”,反映本期按適用稅率(征收率)計算繳納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7=5×6。
15.第8欄“減免性質代碼”,該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的最新《減免稅政策代碼目錄》中的最細項減免性質代碼填寫。有減免稅(費)情況的必填,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抵免不填列此欄。
16.第9欄“減免稅(費)額”,反映本期減免的稅(費)額。
17.第10欄“本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額”,反映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的稅(費)額。計算公式為:10=(7-9)×減征比例。
18.第11欄“減免性質”,符合財稅〔2019〕46號文件規定的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分別填寫教育費附加產教融合試點減免性質代碼61101402、地方教育附加產教融合試點減免性質代碼99101401。
19.第12欄“本期抵免金額”,填寫試點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本期抵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金額。
20.第13欄“本期已繳稅(費)額”,填寫本期應納稅(費)額中已經繳納的部分。
21.第1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計算公式為:14=7-9-10-12-13。
22.本表一式兩份,一份納稅(繳費)人留存,一份稅務機關留存。
本文會計學堂小編不僅給大家講到了城建稅申報表按什么填,還給大家詳細講述了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填表說明,申報城建,教育附加不應該以當月收入計稅金額,而是以增值稅為依據的。直接填“0”就可以的。不過如果有個:“本期零申報”選項,可以點這個做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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