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因素是什么
繳費基數
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應當按照職工上年度到手工資總額的月均值來計算.
如果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是6萬元的話,職工的每月繳費基數就應當是6萬÷以12等于5000元.
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特點:
第一,繳費基數跟職工的每月工資沒有關系.由于是上年度的工資,這已經是確定的,每一個月也無法變化,也就跟職工每月發放的工資沒有關系.
第二,繳費基數實際上是上年度應發工資的月均值.他既不是我們的到手工資,也不是稅前工資,而是實實在在的應發工資.包含了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的工資每月平均值.
第三,繳費基數允許我們上一年度每月工資有上下浮動.職工的每個月工資可能會因為加班費和各類補貼、出勤等情況,每個月工資并不一樣.但是,我們求的是實際每月應發工資的月均值.因此,并不是說從事相同崗位的人繳費基數就一樣.

為什么繳費基數有上下限?
國家規定,每年職工繳納社保的基數要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繳費上下限.
如果職工的每月實際繳費基數低于繳費基數下限(60%社會平均繳費基數),那么都應當按照繳費基數下限繳費.
如果職工的每月實際繳費基數高于繳費基數的上限(300%社會平均繳費基數),那么都應當按照繳費基數上限繳費.
為什么要設置這樣的上下限呢?
主要是我們的社會保險基金,要考慮到收支平衡.在進行各種待遇測算的時候,我們要考慮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差距,但是也應當有一定的最低起點.最低起點就被設置為了60%.目前,最低工資標準大約是繳費基數的30%~40%.
比如我們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基礎養老金按照60%基數繳費每一年可以領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按照100%基數繳費,每年可以領取1%.但是我們不能說按照40%可以領取0.7%,按照0%一分錢不交就可以領取0.5%吧?這樣養老保險基金的虧空會越來越大.因此,國家要求北京、四川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低于60%的地區要設立過渡方案,逐漸過渡到60%.北京市將于2021年7月過渡到60%.
現實的一些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我們很多地區的養老等社會保險基數繳費是核定制.也就是說企業向社保部門申報繳費基數,一般是企業申報什么社保部門就準許什么.當發生維權時,將對社保繳費基數在進行認真核定.這樣極大的節省了行政成本,也降低了企業費用,促進了企業發展.
不過,這種情況下將造成大量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缺失.國家將逐步推動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由稅務部門承擔.
最有可能實現的一種方式是,按照企業申報的工資總額或者企業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數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負擔部分.比如南昌市就是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這種情況下,企業雖然方便了,不需要申報繳費基數,但是企業也不能隨意逃避社會保險費了.
本身來講,我們的養老等社會保險制度計算是科學,能夠長期穩定運營下去.但前提是大家都要按照合理合規的方式繳納社保.誠信,是讓社保制度長期穩定運行下去的基礎.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反申報社保基數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社會保險征收機構投訴維權.
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因素是什么?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件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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