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銷前用盈余公積能彌補虧損嗎
可以轉為未分配利潤分配給股東.
借:盈余公積
貸:應付利潤---**股東
盈余公積的用途
彌補虧損

企業發生虧損時,應由企業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
一是用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按照現行制度規定,企業發生虧損時,可以用以后五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即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稅后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虧損經過五年期間未彌補足額的,尚未彌補的虧損應用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三是以盈余公積彌補虧損.企業以提取的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批準.
轉增資本
企業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準.在實際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積的數額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25%.
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則上企業當年沒有利潤,不得分配股利,如為了維護企業信譽,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后,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
(2)用盈余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提取盈余公積本身就屬于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余公積后,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于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好了,關于上述"企業注銷前用盈余公積能彌補虧損嗎"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已經在文章中告訴大家答案了,不知道大家對這個答案是否滿意呢?如果想多多了解有關財務方面的知識,記得關注會計學堂咨詢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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