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員工付的社保款員工離職了怎么平賬

2020-01-08 11: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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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是金九銀十離職季,不少人都趁那時候離職,以求去到新公司之后可以迎來一個完整的HR年度.到時候加薪、評級、考核這些都是非常清晰的,減少了很多可能出現的問題.那么問題來了,面對公司內部的離職人員,代員工付的社保款員工離職了怎么平賬呢?

代員工付的社保款員工離職了怎么平賬

賬務處理如下:

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賬務處理也可以這樣:

不計提離職人員社保款,繳納時直接做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收回社保款時,借:現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為離職員工代繳的個人部分社保怎么入賬?

工資與社保的有關分錄可以分為兩步:

第一步計提工資與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依據員工工作性質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繳納部分)

第二步, 發放工資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繳納部分)

繳納社保、繳納個稅時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繳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繳納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沖減時的分錄: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代員工付的社保款員工離職了怎么平賬

正常在職員工的五險一金該如何做賬:

企業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稱為"五險","一金"則是企業按照規定為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根據《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的規定,公司在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時候,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費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代扣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小編提示:對于企業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會計處理也是按照上述辦法進行.

那么當員工離職之后的工資、五險一金方面該如何做賬呢?

小編認為,最常見的是這種情況:

普通離職員工工資的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小編提示:對于離職工人的工資,如果不是辭退性工資的話,那么對于其原來的勞動所得,就應該歸入到產品成本或者費用科目,不用再另外設置管理費用-辭退福利費用了.

如果是辭退后的補償金,那就需要寫成這樣的分錄:

計提員工離職補償: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支付離職補: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

小編提醒:一次性離職補償金少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稅.

假如公司繼續幫離職員工繳納社保,但是個人承擔以及公司承擔部分都是本人承擔的情況,該怎么做賬?

其實當一名員工和公司的勞動關系終止的時候,公司就不應該為離職員工負擔相應的費用

了.

但是如果公司要為其繳納五險一金的話,那么計提的時候,公司和個人的繳納部分就應該要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收到離職人員交回社保款之后再沖銷其他應收款.

賬務處理

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收回社保款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該怎么寫分錄?

正常來說,離退休人員也算是跟公司的勞動關系終止了的.而且法律規定,只需要職工繳費繳滿了15年,到了退休年齡的時候就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所以對于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可以這樣寫分錄:

借:應付工資---退休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工資-----退休

代員工付的社保款員工離職了怎么平賬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講到這里,在公司買的社保,如果辭職了,自己交的那部分是不能退的,可以轉移.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后影響不大;由于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并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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