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收款人復核人可以不填嗎

2019-12-29 15:1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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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的收款人復核人可以不填嗎,很多在公司工作的朋友可能比較了解.因此企業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最好有復核人,將收款人、復核人填上,根據這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對這個知識點有疑惑的朋友跟著小編一起看看下文吧!

發票的收款人復核人可以不填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收款人和復核人一般是不可以不填寫的.《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2011年2月1日起實施)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2011年第25號) 第四條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經濟活動以及發票管理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發票的收款人復核人可以不填嗎

《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據此,開票人是發票中的基本內容,必須填寫,發票上的內容均應據實填寫完整,確實沒有收款人或復核人的,對應項目可以為空.專用發票認證不涉及復核人的填寫,填不填寫不影響認證.

開票人與復核人能不能是同一個人

而復核人和開票人從理論上來說,開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為一人.而開票人和復核人不可以為一人.而現實工作基本上都是一個人負責開票系統的,因此所謂的收款人和復核人都是虛的.你在開票系統上增加一個收款人和復核人就可以了.

主要的發票認證,不是認證這些的,開票人,收款人,復核人是同一個人的名字并不影響認證.

以上就是發票的收款人復核人可以不填嗎的全部內容了,實際工作中,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很嚴格,要求填寫時項目齊全.看完上文你學會了嗎?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咨訊,歡迎關注會計學堂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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