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零申報附加稅可以不申報嗎
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免于零申報.
但實際業務中,企業只要有稅費種認定信息就需要申報哦!明確了這個問題之后,又有會計發問了:
有申報逾期才會有罰款,小編在向12366咨詢的時候,發現這種情形下各地的申報情況還有所不同.有的地區在增值稅零申報之后會自動進行附加稅費的申報(可以說就是政策所規定的"免于零申報");而有的地區則還是需要納稅人進行手動零申報.部分地區參考如下:
自動零申報倒是沒有逾期罰款的煩惱了,那么手動申報的地區,如果逾期申報會涉及罰款嗎?
同樣的,各地實際執行也不盡相同.比如深圳、四川等地區,逾期申報需要根據征管法的要求繳納罰款;但新疆、廣東等地區,是不涉及罰款問題的.(注:上述內容為各地12366的回復口徑)
細心的會計估計發現了:深圳地區不是自動申報嗎?怎么還會出現逾期被罰款的情況?
其實,深圳雖然有自動申報的情形,但是企業可能會作廢申報成功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如果作廢后沒有再申報,會導致逾期,也是有罰款的(至于人家為什么作廢后還不申報,這個問題很超綱).
政策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沒有及時申報報表,除了可能涉及罰款還會影響納稅信用.根據《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按稅種按次計算扣分.關于信用扣分稅局也不是說說而已.

提示:
1、增值稅零申報后,城建稅、教育費附加自動申報的地區建議增值稅申報之后可以在申報實時查詢看一下有沒有附加稅申報記錄比較穩妥.
2、文件中規定的是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免于零申報,地方教育附加并沒有免于零申報,還是需要正常申報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號)第二條的規定,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免于零申報.
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規定:對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下同)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例1:
A軟件企業為位于市區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軟件產品,按13%繳納增值稅,2019年9月取得銷售額(含稅)50萬元,當月購進生產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0萬元,票面注明的稅額為2.6萬元.當月除雇員工資外無其他開銷.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現為13%)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此時A企業應納增值稅稅額=50÷1.13×0.13-2.6=3.15(萬元)
應納城建及教育附加=3.15×(7%+3%)=0.32(萬元)
應即征即退的增值稅額=3.15-50÷1.13×3%=1.82(萬元)
此時不退還城建及教育附加.
2019年10月以后的留抵稅額退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80號)規定: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例2:
A房地產企業為位于市區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2019年3月底無留抵稅額.2019年4月末留抵稅額為20萬元,此后每個月均取得進項且無銷售額,A公司納稅信用等級為B級,且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優惠政策,未因偷稅被處罰,也不涉及出口退稅及虛開發票.2019年9月底,留抵稅額為55萬元,其中50萬元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可抵扣進項,5萬元為取得旅客運輸服務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此時A企業可申請退還的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55×50÷55×60%=30(萬元)
此時不退還城建及教育附加,但在10月及后續所屬期申報稅款時,可以按應納增值稅稅額減去30萬元的余額,作為計算繳納城建及教育附加的依據.
增值稅零申報附加稅可以不申報嗎?會計學堂小編最后提醒大家文件中規定的是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免于零申報,地方教育附加并沒有免于零申報,還是需要正常申報的,想要獲取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我們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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