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具體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下列三項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一、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因此,公司給員工人人有份的現金形式餐費補貼屬于不得免稅的福利費,應當并入職工的當月工資薪金收入計繳個人所得稅.另外,對于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放給員工的補貼、津貼,市地稅局表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082號文)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對屬于企業員工人人有份、福利性質的誤餐費要征稅,對符合規定發放的誤餐補助不征稅.
擴展資料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文件規定:
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內部未設置食堂,給予員工的就餐補助不屬于上述誤餐補助的范疇,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餐費補貼要交個稅嗎?上文小編介紹了是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上文小編整理了生活補助費的范圍,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詢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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