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抵扣進項稅期限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號《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相關政策規定:
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 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票價 + 燃油附加費)÷(1+9%)× 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 票面金額 ÷(1+9%)× 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 票面金額 ÷(1+3%)× 3%
二
再看看抵扣期限的政策
1.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 2017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 360 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 2017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 360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3.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66 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應當自開具之日起 360 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 , 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三

車票是否有抵扣期限答案明確了
1. 若是取得的是購買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應自開具之日起 360 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 若是取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車票,則沒有抵扣期限的規定,不受 360 天的限制.
勞務派遣來的工人的車票能否抵扣?
對于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火車票抵扣怎么填申報表?
車票抵扣如何申報?
1.如果所屬期取得的車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需要先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勾選確認,之后根據確認的結果首先填報附表二的第35行,然后根據第35行填列第1行和第2行.
2.然后再填寫附表二的第12行和第10行.
3.如果取得的票據不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需要根據自行計算的不含稅金額和稅額首先填寫附表二的第8b行,然后再填寫第4行,再填寫第12行,最后填寫第10行.
4.如果既有專用發票,又有非專用發票,應根據"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結果填寫第35行和第1行、第2行,根據自行計算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填寫第8b、4、12、10行.其中第12行的數據包括"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的全部結果和根據客票自行計算的稅額和不含稅金額,第10行為全部的旅客運輸票據的數量、金額、稅額.
5.附表二第12行的稅額等于主表第12行"本月數".
6.附表二第10行僅用于統計當期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票據的份數、金額、稅額,不參與其它行次的計算.
7.下圖是旅客運輸服務票據稅額的確認標準.
注意事項:
1.如果在申報系統上填寫,第1、2、4、12行會自動根據其他行次自動生成,主表第12行可以通過"提取數據"獲取.
2.請注意政策調整后的時效性,緊緊跟著政策走.
火車票抵扣進項稅期限?火車票抵扣怎么填申報表?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該怎么處理,這個是在申報表中的8b欄和第10欄中處理的,對此大家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的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