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購買東西能直接用備用金卡付款可以嗎

2019-10-09 11: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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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企業都設置有出納的崗位,出納都會出門去買東西,很多人認為出納不買東西能直接使用備用金卡付款,但是也有的人認為出納購買東西是不能直接使用備用金卡進行付款的。本文將詳細介紹一下出納購買東西能直接用備用金卡付款可以嗎?不明白的趕緊看過來。

出納購買東西能直接用備用金卡付款可以嗎

答:如果金額比較大,先寫付款申請單比較好。如果申請付款周期長,而辦公用品又急著要,肯定是優先購買急需的。金額不大的話用你的備用金支付,然后報銷就可以了。

出納購買東西能直接用備用金卡付款可以嗎

什么是備用金?

備用金是企業撥付給企業內部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作為零星開支的備用款項。企業撥付的備用金,根據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備用金或定額備用金制度,在“其他應收款一一備用金”明細賬戶中進行核算。 [1] 

備用金(petty cash)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

備用金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

預支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等用的備用金,一般按估計需用數額領取,支用后一次報銷,多退少補。前賬未清,不得繼續預支。對于零星開支用的備用金,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備用金負責人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支用后按規定手續報銷,補足原定額。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單位,備用金領用部門支用備用金后,應根據各種費用憑證編制費用明細表,定期向財會部門報銷,領回所支用的備用金。對于預支的備用金,撥付時可記入“備用金”(或“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報銷和收回余款時記入該科目的貸方。在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單位,除撥付、增加或減少備用金定額時通過“備用金”科目核算外,日常支用報銷補足定額時,都無須通過該科目而將支用數直接記入有關成本類科目、費用類科目。

本文詳細介紹了出納購買東西能直接用備用金卡付款可以嗎,也介紹了什么是備用金。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特別是企業的出納,一定要非常清楚,在購買東西的時候,如果金額比較大,那么需要走正規程序,如果金額比較小,可以直接用備用金卡進行付款。如果你不太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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