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什么時候計提附加稅

2019-09-30 16:1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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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納稅是企業和個人的法定義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和營業稅及附加等.一般納稅人什么時候計提附加稅呢?一般納稅人附加稅的計提依據是什么?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下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吧.

一般納稅人什么時候計提附加稅

一般納稅人,月底出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方余額時的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同時計提附加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維護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一般納稅人附加稅的計提依據是什么

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為計稅基數.

附加稅是"正稅"的對稱.指隨正稅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稅.

從中國現行稅制看,附加稅主要有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各項附加稅條例都會明確規定以哪項或多項正稅為計稅基數,上述三種附加稅,都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之和為計算基數,也注是附加稅的計提依據.

一般納稅人什么時候計提附加稅

預繳增值稅是否同時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第九條規定: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第十條規定,預繳的增值稅可在本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后預繳增值稅仍有余額的,可抵減下期再次領購專用發票時應當預繳的增值稅.

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稅有余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退還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率是多少

2016年5月1日起全國全部推行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以后應交增值稅,沒有營業稅了.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根據財稅2016第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n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附加稅: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稅率: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5%或3%.稅率各地不一.地方教育費附加:1%或2%,稅率各地不一.

結合上文內容,一般納稅人一般都是當月月底計提附加稅,一般納稅人附加稅的計提依據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已經講述到了,關于一般納稅人附加稅的計提的相關內容還有疑問的,都可以關注我們網站,或者咨詢答疑老師,老師工作和授課經驗很豐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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