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如何規避文化事業建設費
答:廣告服務類都是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但如果你取得廣告的發票進來,對方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你可以抵扣.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號」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印發,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 應稅范圍注釋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廣告設計、策劃、制作不屬于上述廣告服務的范圍,所以無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
答:1.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是廣告業務的收入,不是以是否辦理了廣告經營許可證為準.
2.《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明確計算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試點地區或非試點地區的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3.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4.此外,提供應稅服務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個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上文小編分析了廣告公司如何規避文化事業建設費,也對文化事業建設費計稅依據進行詳細解說了,相信大家閱讀完上文,應該都知道如何處理了.更多會計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也可以分享給其他感興趣的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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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