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殘保金如何計算

2019-09-22 15: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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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越來越對的企業開始招收殘疾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國家為保障殘疾人就業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的保障金.那么小規模殘保金如何計算呢?我們一定要按時繳納殘保金,不然就會有相應的處罰.針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相關文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小規模殘保金如何計算

一.政策依據:殘保金的政策依據主要有:《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上海市殘疾人分散安排就業辦法》市府82號令.

相關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各企業單位應盡的義務

本市轄區內的各企事業單位均應按上一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1.6%的比例安排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殘疾人就業.

如果沒有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1.6%的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違法責任:單位未安排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一、征收對象及范圍:

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的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

機關、團體、其他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保障金,按照分級征收的原則,由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核定、征收.

二、征收依據:

(一)根據《全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小規模殘保金如何計算

(二)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季節性用工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計算公式如下:

年平均用工人數=季節性用工人數*(用工月數/12).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三、征收管理:

保障金按年計算,分季繳納.每季度應繳納保障金為全年應繳納額的四分之一.用人單位應分別于3月、6月、9月、12月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當季應繳納的保障金.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征收機關對用人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對申報信息完整的,受理申報;對信息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用人單位補正.

以上就是小規模殘保金如何計算的全部內容,看完上文你是不是知道該怎么計算了,只要照著上文提到的公式計算就可以了.如果在工作中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一起討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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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師好,請問一下小規模納稅人殘保金是如何交的?如何進行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殘保金,按工資總額的2%

  • 殘保金如何計算,老師

    您好 殘保金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一般在下半年繳納 每個地區稅務規定繳納時間不一樣 具體時間還請咨詢一下您當地稅務部門 以您當地時間為準

  • 老師,殘保金如何計算

    1、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2、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 小規模公司,員工一人工資36000元/年。2022年殘保金如何申報,是按年申報

    是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按年度申報的。小規模公司如果沒有聘用殘疾人,需要按照規定比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具體的繳納比例根據所在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公司應聘用殘疾人人數與實際聘用殘疾人人數的差額,乘以當地的平均工資來計算。你可以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具體的繳納比例和計算方法。

  • 殘疾人不滿一年如何計算殘保金

    1.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職工實際就業月數(以為殘疾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為準)的2倍計算。 例:某單位上年10月份招用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聽力殘疾1級)的職工,該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計算為:(3個月÷12個月)×2倍=0.5人。 2.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殘疾人職工實際就業月數計算。 例:某單位上年 5月份招用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殘疾等級為7級)的職工,該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計算為:8個月÷12個月≈0.667人; 3.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的2倍計算;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按照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計算。 例:某單位地稅登記注冊日期為上年5月份,7月份招用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肢體殘疾2級)的職工,該單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計算為:(6個月÷8個月)×2倍=1.5人。 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標準: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注:各地會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不同,具體以各地規定為準,如北京地區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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