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負數申報退稅情況說明
增值稅退稅情況說明要寫以下幾個方面:
一、申請人名稱:填寫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姓名.
二、申請人身份:選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三、聯系人名稱:填寫聯系人姓名.
四、聯系人電話:填寫聯系人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五、納稅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六、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統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七、原完稅情況:
八、申請退稅金額:填寫申請退(抵)稅的金額,應小于等于原完稅情況實繳金額合計.
九、退稅政策依據:填寫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依據,
十、受理情況:填寫核對接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資料的情況.
十一、核實情況:
十二、退還方式:退還方式可以單選或多選.對于有欠稅的納稅人,一般情況應選擇"抵扣欠稅".對于選擇"抵扣欠稅"的情況,稅務機關可以取消該選擇,將全部申請退稅的金額,以"退庫"方式辦理.

退還稅款的具體程序:
對非小額多繳稅款退稅及應退利息,應由稅務機關開具"收入退還書"并送國庫辦理退庫,稅款及應退利息退還的具體程序如下:
1.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退稅申請表》并附多繳稅款的入庫憑證(繳款書)一式三份,填寫后報主管稅務機關.
2.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退稅申請及多繳稅款的入庫憑證(繳款書)進行審查核實后,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審批.
3.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審批后,將《退稅申請表》一份退還給納稅人;一份由主管稅務機關作為退稅憑證的附件;一份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管科室留存.
4.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上級稅務機關審批的《退稅申請表》填開《稅收收入退還書》,納稅人持《稅收收入退還書》到當地國庫辦理退庫手續.
納稅人多繳稅款及應付利息由國庫直接退付申請人銀行賬戶.如以現金繳稅需退付現金時,由征收機關在《稅收收入退還書》上加蓋"退付現金"戳記,納稅人再持身份證和原繳款書復印件到指定國庫辦理退付手續,并指定國庫將款項劃至原經收銀行,納稅人從原經收銀行領取退付的現金.
增值稅負數申報退稅情況說明上文已經說到了十二點,大家可以仔細閱讀,關于退還稅款的具體程序小編也分四點詳細解說了,如果關于增值稅負數申報退稅情況說明問題還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會計學堂網站,咨詢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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