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可以蓋發票專用章嗎
收據上蓋發票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國法律中有明文規定.發票是專用的,收據不能作為發票來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1993年12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3年12月23日財政部令第6號發布 根據2010年12月2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其中第六章第三十五條第六小節規定: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收據有多少種分類?
收據也分成很多種.用于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這個時候使用企業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作為成本費用入賬.企業和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可以入賬.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同樣可以入賬.還有稅務機關監制的收據,用于企業之間業務往來.
發票專用章是有固定的用途的,不能隨意蓋章.上述文章針對收據是否可以蓋發票專用章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如果收據蓋了發票專用章它也只是一張白條收據,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于蓋章的問題,歡迎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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