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業務的賬務處理
工程項目分包概念
是指總承包人,承包建設工程后,經過發包人的同意,將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專業性較強的部分工程,再另行發包給其他承包人,并與其簽訂分包工程合同。
分包情況下的總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兩層承包關系,即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分包工程的賬務處理
(財會2013)17號的規定,建筑企業應將部分工程分包的,應當設置分包成本項目。
企業將分包的工程收入納入本公司的收入,將所支付的分包款工程款作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來核算,這樣能全面反映總承包人的收入與成本。
【案例】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甲方一項工程,工期10個月,總承包收入8000萬,其中裝修工程2000萬,分包給丁公司承建,南方建筑公司完成工程累計發生合同成本4800萬,項目在當年12月份如期完工。
完成項目發生的成本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800
貸:原材料等48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結算的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8000萬
貸:工程結算7207.21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792.79
分包工程完工驗收結算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801.8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198.2萬
貸:應付賬款-分包工程款2000萬
南方建筑公司確認該項目收入與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6601.8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398.2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0
工程結算與工程施工對沖結平
借:工程結算80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6601.8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398.2
【案例】南方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建設某公路,由于路況較為復雜,機器平整難度較大,必須依靠人力,且工作量較大,公司將有關勞務作業分包給建筑勞務公司,支付勞務費用30.9萬元,該建筑勞務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勞務發票為稅務局代開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人工費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000
貸:銀行存款309000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