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計提折舊年限有沒有調整最新是多少
答:4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車輛計提折舊怎么寫分錄
答: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包括:車輛費用和稅金、相關保險費,總共是****元,因為只有把所有的費用全部交齊以后,轎車這個固定資產才能達到可使用狀態,所有要把所有的相關費用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購進轎車時:
借:固定資產--轎車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
每月計提折舊,按照車輛用途記入相關費用:
按照4年折舊年限:(原值)-(5%殘值)=(凈值)
每月計提折舊=(凈值)/4(年限)/12(月份)=(月折舊額):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汽車計提折舊年限沒有調整,最新的多少還是跟之前的一樣,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更多豐富的財會資訊,歡迎大家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每天都有精彩的財會知識等您來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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