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超30萬附加稅可以減半嗎
小規模納稅人超30萬附加稅不是減半應該是全額征收,不免征的.
2019年小規模超30萬附加稅減半征收會計分錄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
第三條 關于減征優惠的辦理方式: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征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所以,納稅人無需備案及報送資料,按照附件的填表說明在申報表中申報優惠即可. 根據此規定,之前多計提做相反分錄,沖減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即可.不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小規模收入未達到起征點,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未達到起征點會計處理:
(1)每月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算計提的附加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3)季度末時,達到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建議轉到"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小規模納稅人超30萬附加稅不是減半應該是全額征收,不免征的.大家在了解這個問題的時候可以了解下2019年小規模超30萬附加稅減半征收會計分錄以及小規模收入未達到起征點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如有其它疑問,可以咨詢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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