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營銷人員銷售傭金個稅如何計算

2019-09-12 13: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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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平安、人壽這些保險公司大家都已經耳熟能詳了,大家身邊也不乏保險銷售人員,朋友圈更是每天都刷,車險、意外險、疾病險,只有你想不到沒有買不到,那么保險公司營銷人員銷售傭金個稅如何計算呢.

保險公司營銷人員銷售傭金個稅如何計算

保險營銷員傭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不含稅傭金收入-地方稅費附加)×(1-40%)-法定扣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個人保險代理人以其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以下簡稱"傭金收入",不含增值稅)減去地方稅費附加及展業成本,按照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

案例分析

假設保險營銷員王先生2019年取得傭金收入24萬元,每月取得的傭金收入均為2萬元(由于保險營銷員按月繳納增值稅,且每月傭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因此免繳增值稅,不進行價稅分離,也沒有其他附加稅費),未發生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未取得其他綜合所得,在不考慮其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其每月預扣預繳和年終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情況如下:

保險公司營銷人員銷售傭金個稅如何計算

1月王先生應預扣預繳的應納稅所得額=20000×(1-20%)-5000-20000×(1-20%)×25%=7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適用3%的預扣率,那么王先生1月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7000×3%=210(元);根據累計預扣法,王先生2月應預扣預繳的應納稅所得額=2×20000×(1-20%)-2×5000-2×20000×(1-20%)×25%=14000(元),同樣適用3%的預扣率,2月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4000×3%-210=210(元);同樣3月~5月,均適用3%的預扣率,根據計算,每月須預扣預繳210元個人所得稅.

至6月,王先生應預扣預繳的應納稅所得額為42000元,大于36000元,將適用10%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那么王先生6月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42000×10%-2520-210×5=630(元).

以此類推,后續的7月~12月,將繼續適用10%的預扣率,7月~12月每月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700元,王先生全年累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5880元.

在匯算清繳階段,如上文所述,在不考慮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下,王先生全年應納稅所得額=240000×(1-20%)-240000×(1-20%)×25%-60000=84000(元),適用10%的綜合所得稅率,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因此,其應納個人所得稅=84000×10%-2520=5880(元).

保險銷售人員傭金組成

根據保監會《關于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的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于展業成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賦予了新的內涵:《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顯然,這里的展業成本=傭金收入×40%.45號公告規定,展業成本,為傭金收入減去地方稅費附加余額的40%.這和國稅函[2006]454號規定明顯不同,計算勞務報酬部分的個人所得稅基數增大了,納稅人需要注意此變化.

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個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納個人所得稅=[(不含稅傭金收入-地方稅費附加)×(1-40%)-法定扣除費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會計學堂小編還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講述了保險銷售人員的傭金組成,通過這兩部分內容的學習,大家應該對這個問題了解透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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