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預繳的規定

2017-09-18 17: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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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預繳的規定,詳情請看下文。

【問題】

企業所得稅預繳的規定

【答案】

國稅函[2010]156號三、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四、建筑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一)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后,按照其余額就地繳納;

【綜合案例】南方建筑公司注冊地在深圳,公司在外地有三個建筑項目:A項目、B項目和C項目,A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B和C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假如,項目所在地的城建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3月份發生下列業務

1)A項目取得價款及價外費用1200萬元,開具發票,支付分包款500萬元,收到發票

A項目在乙縣預繳稅款(1200-500)/(1+11%)×2%=12.61萬元

預繳增值稅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12.61萬

貸:銀行存款12.61萬

【綜合案例】南方建筑公司注冊地在深圳,公司在外地有三個建筑項目:A項目、B項目和C項目,A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B和C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假如,項目所在地的城建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3月份發生下列業務

預繳附加稅費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1.51萬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0.88萬

-教育費附加0.38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25萬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0.88萬

-教育費附加0.38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25萬

貸:銀行存款1.51萬

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實際經營收入的0.2%)

1200/(1+11%)×0.2%=2.16萬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2.16萬

貸:銀行存款2.16萬

2)B項目取得價款及價外費用600萬元,開具發票,支付分包款200萬元,收到發票

B項目在乙縣預繳稅費(600-200)/(1+3%)×3%=11.65萬元

預繳稅款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11.65

貸:銀行存款11.65

預繳附加稅費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1.4萬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0.82萬

-教育費附加0.35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23萬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0.82萬

-教育費附加0.35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23萬

貸:銀行存款1.4萬

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實際經營收入的0.2%)

(600-200)/(1+3%)×0.2%=0.78萬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0.78萬

貸:銀行存款0.78萬

3)C項目取得價款及價外費用400萬元,開具發票,支付分包款500萬元,收到發票C項目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余額為-100萬,應當結轉下期預繳稅款時扣除,不能和A\B項目合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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