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

2017-09-18 11: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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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是關于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的相關問題,對此有所疑問的小伙伴請看下文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

答: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前,應在稅務機關辦理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信息登記表》。信息登后,即可辦理申報,并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標準?

答: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土地需征稅,因此,土地使用稅,指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在城市、縣城和工礦范圍內的征稅對象,以實際面積為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稅額標準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工礦區分別確定,每平米0.6元至30元之間。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稅額各地差異大,請咨詢地方稅務局。

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時間?

答:按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分期繳納的方法,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

以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由合同約定交付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合同未約定時間,由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按規定,結合單位,應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以納稅人實際面積為依據,計量標準為每平米。

實際占用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以證書為準;

3、尚未土地使用證,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證后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關于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的相關問題,大家是否明白了呢?若對此還有疑問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進行提問,在線為你解答,想要獲取更多相關資訊內容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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