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

2019-08-30 22:0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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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視同銷售是指什么?視同銷售有哪八種情況?視同銷售如何納稅調整?視同銷售有兩種情況,一是增值稅視同銷售,二是所得稅視同銷售,這兩個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對此大家有興趣的可以點擊下文了解!

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

視同銷售如何納稅調整?

你說的是所得稅視同銷售還是增值視同銷售

增值稅

將銷項稅轉出

借:應繳稅金-應繳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 應繳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 應繳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所得稅的是同銷售

要看具體是什么業務來確定收入

上文著重為大家介紹了,視同銷售是指什么?視同銷售有哪八種情況?視同銷售如何納稅調整等內容,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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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什么情況下視同銷售,什么情況下不視同銷售

    你好,自己生產的商品企業自用,無償贈送,招待, 職工福利要視同銷售的。其他不需要

  • 視同銷售的八種行為分別舉例說明

    你好,1.在視同銷售中不作為收入的會計處理:企業在移送貨物時,根據貨物公允價值計算銷項稅額,在會計處理上應確認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期末,在企業繳納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例:某企業將自產甲產品20臺,用于本企業不動產基本建設工程,該產品單位完工產品成本是2000元/臺,售價為3000元/臺,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50200 貸:庫存商品--甲產品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200 2.在視同銷售中作為收入的會計處理:會計核算應將自產或外購貨物用于饋贈、樣品贊助、廣告、獎勵、職工福利、分配給股東等活動作為銷售處理。 例:某企業將自產甲產品100臺,作為福利發放給企業基本車間一線工人,該產品單位完工成員是2000元/臺,售價為3000元/臺,增值稅稅率為17%,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 35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351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35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 同時,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000 貸:庫存商品 200000

  • 視同銷售有哪些情況

    新年好 主要有投資,分紅,贈送這三種情況

  • 請問 視同銷售的情況有哪些?

    1)代銷業務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2)貨物移送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3)自產、委托加工、購進貨物的特殊處置 ①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②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③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 老師 有視同銷售情況的整理嗎?

    你好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這些都需要視同銷售的 。 除開這8個情況 不算視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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