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2019-08-29 15:5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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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平時接觸很多娛樂都是屬于文化事業的,比如廣告服務,是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那么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呢?這個問題在會計學堂網上也有很多朋友在提問,小編就在下文給大家詳盡的介紹一下有相關的內容吧!

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通知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1.廣告服務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如某廣告代理公司營改增后,某月廣告收入(含稅)為900萬元,支付給某納稅人的廣告發布費(含稅)為500萬元,則其當月銷售額為400萬元(900-500),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為12萬元(400×3%)。

2.娛樂服務

應繳費額=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3%

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

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計算?

文化事業建設費可以扣除嗎?

根據財綜(2013)88號規定,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者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因此,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銷售額只能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者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不能扣除其他成本費用。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按照含稅價格進行征收的,并且是按照百分之三的稅率進行征收的。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只能減去含稅廣告發布費,其他費用是不能夠扣除的。讀完這篇文章之后,是不是對于“文化事業建設費按含稅還是不含稅銷售額計算?”這個問題在心中已經有了答案,會計學堂能夠解答大家更多的疑問,快來搜索關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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