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如何確定:
一、一般企業(25%)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超過100人,資產總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超過80人,資產總額超過1000萬元。
二、小型微利企業(10%)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企業營改增所得稅計算變化
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注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依法注冊、登記的,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
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使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避免重復征稅。 在“營改增”之前,企業按照含稅價格確認收入。而在“營改增”之后,企業需要按照不含稅價格確認收入,因此企業在確業務招待費及捐贈支出等稅前扣除限額也會相應減少。
作為企業我們要注意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如何確定,更快適應政策變化,準確記錄稅收情況,規避稅務風險。以上是會計學堂為大家帶來的營改增后企業所得稅如何確定的解讀,更多精彩內容,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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