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贈予企業固定資產是否免稅?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帳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的,按憑證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帳價值。
根據稅法的規定,對于接受固定資產捐贈的,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并入一個納稅年度繳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相關會計處理:
1.接受捐贈時:
借:固定資產
貸: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交納的相關稅費)
2.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股東無償贈予固定資產企業繳納所得稅嗎?
自然人股東無償贈與企業固定資產,對企業來說,是接受捐贈的收入,是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63號)規定:“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第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取得收入的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不管是企業接受贈予還是自然人股東贈予固定資產于企業,對于企業來說,都是獲取到了一定的資產,那么對此都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這點在上文中已經詳細介紹了,如果你還有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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