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

2019-07-11 14:13 來源:網友分享
9182
稅法規定企業在經營期間發生的費用,除了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的稅額外,用預售收入來計算所得稅稅前廣告費是否可以稅前扣除?這點問題可以由會計學堂的老師給大家講解,以下內容就是答案。

房地產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6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第六條規定,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準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京國稅發〔2009〕92號)第二條關于計算廣告和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基數問題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為廣告和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計算基數。”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期間費用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稅法規定的限額內準予稅前扣除。國稅發〔2009〕31文件將按《房地產預售合同》銷售的未完工產品收入(即:預收收入)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售收入可以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額的計算基數。 

房地產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

房地產企業的廣告費扣除有何規定?

不同行業廣告費稅前列支標準不一樣, 第四十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業務宣傳費: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

整體上來說,稅法對于房地產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都是有相關規定的,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6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如果你對此內容還有什么疑問,那就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吧。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