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職工福利費如何核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9]31號)規定: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于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在新準則下,如果有明確的職工福利計劃,即有明確的金額和明確的支付對象范圍,(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計劃,并通過《員工手冊》等方式傳達到各相關員工)則可以計提應付福利費。關鍵還是在于福利費的余額是否符合負債的定義。以前那種提而不用的福利費是不符合負債定義的,新準則下不應繼續,即應付福利費不存在余額。
新準則下福利費通常據實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額的問題,但企業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在會計年度終了經調整后應該沒有余額,但這并不意味著職工福利費不允許存在余額,在會計年度中間允許職工福利費存在余額,如企業某月提取的福利費超過當月實際支出的福利費,則職工福利費就存在余額。

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于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于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一般企業核算應付福利費是不一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職工福利費是計入開發間接費的。這個項目是一般企業中沒有的,只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才會有。所以在核算職工福利費時,因為關注到企業所得稅的繳納需要加倍小心了。如果你對此有什么不一樣的看法,歡迎來會計學堂與在線的會計老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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